摘要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2015年9月15日出具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对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经营黄金业务行为性质相关认定意见的函》(银管函(2015)23号)认定: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金银公司)非上海黄金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也非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监局批准设立和负责监管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具备经营期货业务资格。中色金银公司搭建网络交易平台,发展会员及代理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组织投资人进行中色金标准化合约交易,且在交易中采用了保证金制度。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局、证监会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等规定,认定中色金银公司及其会员和代理商所从事的上述黄金交易行为属于非法组织黄金期货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