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平安和美河源)
2018年8月21日,受害人钟某入住源城区长塘路某宾馆后,通过微信搜索添加了失足女汪×花的微信,在微信谈好价钱后,汪×花便上门为钟某提供性服务。
展开全文
当钟某与汪×花完成性交易并支付了598元嫖资准备离开房间时,早已在门外守候的何×欢等人将钟某推进房内,何×欢拿出弹簧刀,李×鸿拿起房间内的烟灰缸,三人合力将钟某逼到床上对其进行威胁,要钟某转账8800元才能“了结”此事。钟某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用微信支付了1500元、支付宝支付了4000元给何×欢等人。
事实上这是典型的“仙人跳”伎俩。汪×花早已与犯罪嫌疑人何×欢、李×鸿、唐×、刘×(在逃)商量好,由刘×负责开车接送,何×欢等3人负责实施抢劫。
经查,该涉恶犯罪团伙是以嫌疑人彭X成为首的犯罪集团,团伙成员多达十余名,成员之间时分时合,多次利用“仙人跳”手段在贵州省贵阳市、广东省汕头市、汕尾市、揭阳市、惠州市等地作案十余起。
近日,源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这宗通过微信招嫖、暴力实施抢劫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彭×成等9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也是源城区开展“扫黄打非净网2018专项行动”以来办理的首宗网络涉黄的恶势力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