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窗之情本应是最真挚的情谊,大二的学生王某却利用同窗友谊,以“冲业绩”的借口,引诱初中同学在各类校园贷APP上贷款共计11万余元。近日,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诈骗案件。
王某是一名大二在读学生,与温州瑞安的大学女生小张是初中同学,两人还算关系比较好的闺蜜。
2017年5月23日,张某向瑞安市公安局报警,称她的初中同学王某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贷款,从中骗取了上万元。
小张说,2016年6月底,她以前的初中同学王某突然在QQ上联系自己,王某称,自己是湖南某集团杭州分公司的员工,为了冲业绩需要,希望小张可以帮忙做校园分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