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民诉法规定,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是证据形式的一种,是合法的是否可以采信作为有效证据要看其真实性和关联性,比如聊天双方是否是真实的身份,聊天表达的意思是否真实明确等;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能说明一些问题,但法律上的可以不是一定,法庭能否采信,还要看有没有其他证据来辅助因为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能证明在聊天的人就是现实中对应的两个人另外,像聊天记录这种电子数据。
不违法但是如果涉及到别人的隐私就非常不好,如果对方的重要信息被泄露那么就是违法;聊天记录具有法律效力目前经常碰到的电子证据主要有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等形式相对于其他证据,电子证据具有高科技性和无形性内容的易破坏性和不安全性多媒体性和复合性易保存性和传输快捷性以及反复重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