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获非法使用他人社保卡案 2020年11月,丰台公安分局接到区医保局流转线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董某某违法使用参保人高某某的社保卡,疑似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接到线索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2021年1月11日,将犯罪嫌疑人董某。
案例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汉族,15岁,初中文化,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汉族,15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来厦后,手。
2000年4月30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0温刑初字第8586号刑事判决书,该刑事判决书再次认定董某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董某某仍不服,再次上诉在浙江省高院二审期间,辩护人。
2020年9月9日,小杰的16岁生日,小杰的朋友一起为小杰庆祝生日聚餐结束后,店老板结账打折为240元可是小杰并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只好将身份证押在饭店,承诺改日将剩余的钱补上在聚餐结束次日早上5点左右,张先生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