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一房地产开发商的员工与小区业主,在微信群因逾期交房、违约金、物业管理等事宜发生纠纷。近日,分宜县法院受理了首起因“微信群聊”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经调解,小区业主向对方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4500元。
袁某系新余某房地产开发商的员工,梁某是该房地产商开发小区的业主。今年6月6日,两人在房屋维权微信群讨论逾期交房、违约金、物业管理等事宜,因袁某劝说了部分业主,引起梁某强烈不满。随后,梁某在该500多人的微信群里辱骂袁某,给其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袁某一纸诉状将梁某诉至分宜县法院,希望为自己恢复名誉,并要求梁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0元。
案件受理后,分宜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主审法官对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袁某的合法权益。梁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微信群向袁某道歉,还书写了一封致歉信给袁某,取得了谅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梁某当场赔偿袁某精神损失费4500元,这起“微信群聊”引发的名誉权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