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将电子数据作为了法定的证据类型,换句话说,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包括聊天记录在呢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这类证据的提取最好向法院申请,否则可能导致对方对该。
所以就目前的技术和法律条文来讲,有充足的理由相信的聊天记录尚且无法作为法律依据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同录音一样聊天记录同样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表明说话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相应陈述。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聊天记录是可以被修改的但其有补救措施,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采用一在聊天当时由公证机关将聊天以及保存聊天记录的过程给予公证二可由腾讯公司协同其他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
新的民诉法规定,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是证据形式的一种,是合法的是否可以采信作为有效证据要看其真实性和关联性,比如聊天双方是否是真实的身份,聊天表达的意思是否真实明确等。
可以成为证据不过,如果要提交法院,应该先进行公证进行公证是其中的比较好的一种方式如果不经公证,很难被法庭采纳,因为,不经公证,你就无法保证其真实性,甚至都无法确定聊天的人是否是你所要证明的人所说的2001年。